2)第49章 掏骷髅爬虫的蛋_我,一拳金刚,暴揍哥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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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不通为什么这些该死的东西怎么这么能吃、能动、还这么能下蛋?

  现在,就在金刚的两根手指之间,正捏着一个人头大小的巨蛋。

  这枚巨蛋是尹维族进入地下侦查的诸多成果之一,呈十分标准又漂亮的圆弧形,有着白雪一般的颜色,在卵壳上有着非常细腻而精致的纹路,就像是个艺术品。

  这是汉克他们所看出来的东西,而金刚看到的远远不止这些,他的目光轻易穿透了卵壳,看到了其中已经有了大致轮廓、但是两条前肢还没有发育出来的小骷髅爬虫,外表与蛇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

  即便被尹维族从地下带出,这蛋依然还在平稳地发育,不对其进行干涉的话,估计在十余天之后就会破壳而出,在几年之后又成为骷髅岛的灾难。

  但现在,这是不可能的。

  金刚也好,尹维族也罢,谁都没有饲养骷髅爬虫的兴趣,这东西食量惊人又性情凶悍,没有任何驯服或者养熟的可能。

  而像这样的蛋在金刚身旁还有着几十枚,堆在一起成了一座小山,它们都是被尹维族从地下带出来的,根据尹维族的汇报,地下还有更多是没来得及带出来的,因为那个被偷了蛋的骷髅爬虫发了疯,差点把他们都给留下了。

  这么看来,他们很有可能是误入了某头骷髅爬虫的产卵室。

  这么能下蛋,为什么数量却上不去呢?难道说,因为食物不足的关系,这些家伙出生的第一顿食物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

  金刚觉得还真挺有可能。

  这样一来,食物不足的问题就解决了,而存活下来的个体则必然是全窝之中最强大的,优胜劣汰之下,只有足够凶悍的才能活下来。

  思索中的金刚又把玩了一会,直到将手中的蛋盘得像包浆了一般光滑且晶莹,随后唯一用力将卵挤破,将里头的内容物一口吞下。

  诶?

  滋味还蛮鲜美!

  未出世的骷髅爬虫身上没有那种腥味,口感介乎于蛋黄和肉之间,同时具备两者的优点,还有种难以描述的清甜,最重要的是极具营养价值,蛋白质等物质的含量是普通食物的好几倍。

  这可是好东西!

  金刚来了兴致,在生吃了一个之后,又让尹维族给他把生火的灰尽带来,将那些骷髅爬虫的蛋一起丢入了残留着火种的灰里打算煨着吃。

  金刚吃得十分开心,他的手皮糙肉厚也不怕烫,两根手指只一搓就把刚烤好的蛋壳给褪下,然后一张口便能吃下三四个,随便嚼上几下就直接吞下,只觉得唇齿留香。

  对人来说是巨蛋,对金刚来说就是鹌鹑蛋,寻常人一颗便可吃饱,对金刚来说一颗还不够塞牙缝,他风卷残云地消灭了所有蛋,肚子却连三成饱都没有。

  看着金刚意犹未尽的模样,一旁的尹维族人有的也忍不住流了点口水,心想这东西莫非真的有这么好吃?

  毕竟吃相很难骗人。

  如果真的这样,那掏骷髅爬虫蛋的理由又多了一个。

  “走,我们再去一趟,这次一定给兄弟们也整几个尝尝!”汉克二话不说,一拍大腿就向着被他称作“珀加索斯”的巨蝠走去,打算趁着夜深人静再次深入虎穴,将剩下的蛋一同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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