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四章 覆亡(上)_大宋帝国征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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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命,虽然不知胡成是什么用意,但仍连忙将一杆上好刺刀的燧发长枪递到了胡成手中。

  长枪在手中一转,刺刀冲着下方,胡成低头对秦禄道:“看在你也是条有胆色的汉子的份上,就给你一个痛快!”

  刺刀抵在心口,秦禄眼中泛出一丝感激的神色,闭起眼睛,身体完全放松了下去。胡成手一沉,刺刀入肉的闷响中,这片战场上最后的一个敌人,也已经失去了性命。

  胡成拔出长枪,丢回给原主人,道:“算他战殁。去查查前面是哪一个放的枪,功劳记在他头上!”

  说完大步离开。

  胜利者们已经打扫战场,不过在清理遍地尸骸的都是大营中的州郡兵们。参战的辎重指挥的官兵,却都已经转到外围休息。

  指挥教导正监视着州郡兵们打扫战场,苗锦和胡成两名闲下来的主官站在一起。苗锦看了看胡成的脸色,问道:“心情怎么看起来有些不太好?”

  胡成摇了摇头,口气出奇的软弱:“杀了人了,总是有些不痛快!”

  胡成并不是第一次与敌军真枪实弹的作战,以前还没调到辎重指挥时,也曾上过阵杀过敌,直接死在他手上的敌军少说也有十五六个。但过去杀的都是装束怪异的蛮夷,胡成从来没有把他们当作人来看,杀起他们来不过是屠鸡宰狗的感觉。但今次战斗的对手不一样,全都是汉人,长相、说话都是与自己没有什么差别――按照军中的宣传教育,他们同为华夏贵胄,天生就是要据有整个世界的种族。指挥部下将他们歼灭,又亲手刺死了秦禄,胡成第一次真正有了杀人的感觉。

  “好了!好了!可是你小子说的要出战的!”苗锦笑着拍了拍胡成的肩膀,“以后杀得多了就习惯了!”

  胡成并不喜欢这样的安慰,他也不觉得自己需要安慰。提起精神,将话题转过:“这一仗,对手才不过五百骑,我们拿到斩首功应该接近两百。能经受四成战损,西军骑兵的勇猛敢战却也是难得了。”

  苗锦点着头。火枪威力凶猛,一旦在五十步内被击中,无一例外是即死和重伤。在方才的战斗中,能逃走的都是几乎没有受伤,或是只受了点皮外伤,算不进伤亡数字中。而留在战场上的重伤员,都跟胡成对秦禄做得一样。被直接用匕首和刺刀处理掉了,最后计算起来,

  能承受住四成的伤亡,绝对是一流的军队,但在遭受一轮射击过后,损失惨重的情况下,却还恋战不去,指挥西军骑兵的将领头脑却是太过愚蠢、过于糊涂。今天的一仗,苗锦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防守作战,西军都有马,能进能退,其实却是掌握在战场主动权。握有主动权,却还损失了四成兵力,只能说是无谋之勇。

  “只可惜还跑了不少!若有百名骑兵就能将他们全数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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