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71章 不当医生不行_活在16世纪英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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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扬声道:“少爷,肉汤马上就好。”

  “伯爵大人,欢迎到霍金斯庄园做客。不过鉴于您的身体状况,我认为您最好在这里先睡一觉。明天我再来看看您的伤势。”

  基尔代尔伯爵道:“感谢伱所做的一切,不过你的医术闻所未闻,在那学的?”

  马修笑道:“我认识个……古怪的修道士,这是他的研究成果。在普利茅斯并不是什么新事物。请放心,您并不是第一个。成功率目前是100%。”

  100%?好新鲜的说法。古怪的修道士?

  基尔代尔伯爵立刻就信了。生命之水是修道院特产,丝绸更是昂贵无比。也有那些修道士们才有条件研究这些了。

  马修可不想某天病了,然后被人放血灌肠灌木乃伊骨粉灌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最后上吐下泻而死。

  历史上有太多的名人是被这帮杀手名医给活活治死的。比如华盛顿,查理二世,拜伦,莫扎特,拿破仑……数不胜数。可谓死的滑稽,毫无尊严。

  甚至人们认为年轻尸体的头发,骨肉,血液可以“治病”。所以你懂的,死刑犯大受欢迎,尸骨无存的那种。

  不止如此,他们连干尸都不放过,甚至还形成了产业链。

  如果你听说他们吃木乃伊,已经是洗脑了~其实只要是尸体,都吃。包括沙漠和坟地里的。

  究竟是治病?还是饥饿?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马修必须自己救自己。吃饭喝水小心翼翼这么多年,不就是想活的安逸点健康点么?

  他曾经给随从们的命令是~万一某天他重病昏迷不醒,看见这种医生上门,先砍他个大卸八块再说。

  马修认为,想要彻底避免这种情形,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变成医学权威。再教出一些学生,以备不测。

  只有在他有权有势时,才能保证在打烂某些利益阶层的饭碗时,有足够的自保之力。所以也只是刚开始。

  他是要推动欧洲医学进步么?不,这完全是被逼无奈。

  救一个伯爵,效果应该很明显吧?

  出了酒馆,外面人已经少了一半。长弓手们在货场里休息待命。上门女婿说他要在这里枕戈待旦。

  马修骑着马转了两圈才找到治安法官。可询问的结果是~普利茅斯已经很多天没见到法国商人了。

  此时的麦克在港口外已经转了十几圈。巡逻是件很无聊的工作。

  普利茅斯附近,英吉利海峡极其宽阔,一片汪洋。如果不是向普利茅斯而来的远洋船,不会经过这里。无论南下还是北上,船只只会沿着法国海岸航行。跑到这里,属于绕路。

  向正南航行大约100英里出头,就是法国控制的布列塔尼公国。

  布列塔尼的意思是~小不列颠。大部分居民是英国人后裔,年代久远,很难说还有同胞之情。不过直到现代,这里依旧有人想要独立。

  问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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