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672章 庭州变故_贞观长安小坊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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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72章庭州变故

  瑶池都督阿史那贺鲁之子阿史那咥运,押解乌孙天马至长安之后。

  薛仁贵亲试脚力。

  乌孙天马的曲线优美,奔跑时马鬃在风中飘扬,虽未剪成唐人最爱的三花,依旧那么赏心悦目。

  乌孙天马的速度,确实令人欢喜,可载重能力就是短板,薛仁贵很快就没了兴趣。

  倒是永徽天子看到这风驰电掣的模样,满心欢喜,亲自上马小跑了一段。

  这匹乌孙天马,在庭州时就已经驯服过,性子不烈,这就是永徽天子敢上手的原因。

  无奈,身为天子,不说他骑术一般,就是身手敏捷也不能尽情驰骋的。

  就连太宗皇帝这等身手,纵马射猎之后,仍旧有不少臣子苦谏,何况是他?

  偏偏你又不能说臣子的劝谏没有道理。

  永徽天子只留了阿史那咥运几天,封了个有名无实的右骁卫中郎将,赏了点财物,就让他回莫贺城了。

  有阿史那咥运这一来一回时间,庭州内部的瀚海、天山、伊吾三军已筹建完成,从陇右诸州抽调部分兵马、在安西都护府征召兵员,还是很容易的。

  募兵的重点当然不是当兵吃粮,大唐对于战功的赏赐能让多少破落户眼红。

  更重要的是,募兵,可不限汉人,胡人也能纳入!

  即便处月部、处密部倒向了阿史那贺鲁一方,依旧有不少族人兴高采烈地加入了庭州三军。

  个体的选择,很多时候与群体选择的方向并不一致,只要不伤及出身群体的利益,那都无可厚非。

  可胡人的占比,依旧是个很小的数字。

  倒不是说歧视什么的,只是胡人的纪律性相对要差一些,许多人承受不了严苛的约束。

  边军招兵,跟府兵略有差异,马、刀等物不再需要募兵承担,而是都护府全部负责。

  基础条件不一样,你就是让募兵自己出马,他也出不起。

  万人,五千匹马,勉强能装备出二千人的越骑,步兵团还是绝对的主力。

  没法,驮马一伙六匹,要配备齐全,确实压力很大。

  为什么要求府兵自己出马,原因便在此,府兵的辎重是相当多的,仅仅是甲、枪、刀、彭排、弓箭,那重量就够受的。

  更别说斧、锥、幕、布行槽、盂、盐、粟、人药、马药等等繁琐得要死的物件。

  好在骆弘义最后通过胡禄屋,找了胡禄居阙啜,额外补充了二千余驮马,三军才算兵马完备。

  小知识:胡禄居阙啜是阿史那贺鲁的女婿。

  啜,单独分开说,如俟斤一般,都是突厥的官名。

  这下知道,女婿是多坑老泰山了吧?

  玩笑话,胡禄居阙啜自有需求,粮食、茶叶、丝绢、瓷器都是他们急需补充的。

  丝绢可以说是奢侈品,着急了杀两头羊羔,皮子洗过后,硝制一下就能裹了;

  瓷器也是装格调,可粮食与茶叶就是必需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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