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6章 先吃饱有力再赚钱_明末我真没想当皇帝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的孩子,只有死路一条。

  可是,管,怎么管?他只是一个过客。

  程世杰摸了摸怀中的银子,他还有七两多银子,虽然不多,分给杨芸娘一点,也未尝不可。

  想到这里,程世杰掏出银子,给杨芸娘一块,大约一两多,具体多少,程世杰也不知道。

  “谢恩公,但是奴却不能要!”

  “为何!”

  杨芸娘抱着孩子望着胡同深处。

  胡同深处,露出三名大黄牙,衣衫褴褛,应该是乞丐头子,毕竟普通的乞丐可不能吃得油光满面。

  一个妇女带着一个不满月的婴儿,手中有钱,那就是原罪。

  想到这里,程世杰道:“你跟我来!”

  程世杰想得不多,他决定在刘记客栈里给杨芸娘租个客房,只要卖掉手中的刀剑,他就会有一大笔钱,到时候,多付点房款,就可以让杨芸娘生活下去。

  至于以后,那就是命了。

  程世杰在前面走,杨芸娘在后面跟着。

  他隐隐约约感觉身后还有尾巴。

  再次掏出手机,放在袖子里点开录像功能,

  程世杰并没有回头,点开录像回放,果然,身后出现了三条尾巴,不过并不是那个胡同里的乞丐,而是三名提着腰刀,一身青色劲装打扮的人。

  这是怎么回事?

  程世杰寻思着,很有可能是兴平号典当铺的人,一千两银子,在明末可是一笔巨款,难道是想黑吃黑?

  必须马上雇佣两打手,要不然……

  还真不安全。

  想到这里,程世杰用力地握紧手中的唐直刀。

  还是准备不足啊,可惜,电击棍在网上无法直接购买了,要不然,也不知道这么担惊受怕。

  就在这时,程世杰发现街道边上,有一个乞丐。

  这个乞丐与其他乞丐不同的是,周围乞丐与其格格不入,这名乞丐身上布满了伤痕,脸上、脖子上、胸前、胳膊上都是,不过都是一些旧伤,特别是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让人感觉不寒而栗。

  特别是乞丐身上有衣服,都成了破布条,胡子和头发都已经灰白,看着有五六十岁,乞丐懒洋洋地挪动了身子,露出了脊背,脊背上倒没有伤疤。

  就你了。

  程世杰朝着乞丐走去,他缓缓蹲下身子,从怀中摸出一个银块,铜钱已经被他卖掉,现在他手中还有六七两银子。

  这一块银子是其中最小的一块,大约可以兑换几百个铜钱。

  “我想雇佣你帮我做事!”

  “老夫只会杀人!”

  程世杰的眼睛一亮:“有人杀我的话,你帮我杀了他!”

  “想雇用我,先给钱!”

  “给你!”

  乞丐接过程世杰的银子,放在手中掂量了一下:“老夫沈明遇这条命就是你的了!”

  程世杰带着杨芸娘以及沈明遇,朝着刘记客栈走去。

  来到刘记客栈,伙计一脸为难地望着程世杰。

  杨芸娘还好说,虽然衣服破破烂烂,好歹还算干净,可那名沈明遇浑身上下散发着臭味。

  程世杰将一块银子塞在伙计手中:“给他准备点热水,让他沐浴一番,给他找件衣服,不用太好,能穿就行!”

  “客官里面请!”

  有钱好办事。

  不过,给沈明遇弄一身行头,再加上给沈明遇的钱,程世杰手中只剩一两银子。

  过了半个多时辰,程世杰在刘记上房中,换洗一身的沈明遇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

  程世杰愣住了,他差点认不出沈明遇,原本的沈明遇头发、胡子灰色,满脸污垢,看着仿佛六七十岁的样子。

  可是现在他却成了一名中年人。

  “沈明遇拜见主人……”

  “别叫我主人,叫我老板……还是东家吧!”

  “是,东家!”

  “沈明遇,你多大了?”

  “老夫三十有六岁!”

  “看着你像六十三岁,不七十三!”

  “咕咕……”

  沈明遇不好意思地望着程世杰。

  程世杰掏出最后一块银子:“伙计,准备酒菜!”

  他决定,先吃饭,再赚钱。

  请收藏:https://m.qqgfg.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