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十七章_花团锦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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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隔三差五就做好吃的给他送去,头一年家里住在镇子上的时候次数还不多,后来越到后面次数越多也越来越频繁。

  花易岩就提出来干脆全家都搬去县城好了,这样离得近,做什么事都方便。一开始谭丽娘还迟疑犹豫着,后来说到县城新开了一家私塾,专门教怀瑾这么大的孩子,听说夫子是从府城一家学院告老归乡的,谭丽娘立刻决定搬去县城住了。

  相比陶陶和怀宇和怀瑾都长大了三岁,懂事了许多进步了不少,已经十一岁的呦呦虽然是一个大姑娘了,然而因为花易岩的宠爱和谭丽娘的娇惯,依然是一副活泼开朗调皮捣蛋的性子。

  如果说陶陶是“静若处子,动若脱兔”,那么用“静若瘫子,动若疯子”来形容呦呦再合适不过了。

  安静的时候,她能老老实实在椅子上坐两个时辰,只要手里头有一本书就行,不必拘泥于书的类型,话本可以、戏文也行,甚至史书和武功秘籍都看过。主要也实在是这个世界的娱乐消遣实在太匮乏了,对于女子的限制虽然没那么严格,可也不松快。

  当然这是安静的时候,如果不安静的时候,用谭丽娘的话说,那真是“没一会儿老实时候”,从整个院子就没有她不到的地方,没有她找不到的东西。尤其是后来镇子上的的东西两院中间的厢房扒掉又在东边重起了一座后,原来厢房里的东西都被她找出来的,还有好些原本准备扔掉的东西也被她留了下来“玩”了。

  不过,呦呦也不是真的玩,她总能用那些破旧的东西鼓捣出些有新的有用的玩意儿。比如怀宇和怀瑾现在用的可以放下一只毛笔一小块墨条的“文具盒”,就是用两片薄的木片做的。当然,主要动手的还是花易岩,呦呦大多数情况只负责口头指导。

  不过,呦呦可以保证,在此之前绝对没出现过这种东西,怀宇和怀瑾是整个栎阳县,甚至整个大鸿朝的头一份。当然,前提是这个朝代没有再出现过一个类似的穿越女了。

  除了爱鼓捣这些小玩意,呦呦最爱的是鼓捣吃食点心。自从那年正月十五在同福楼吃过了一次类似苏式的点心,呦呦就念念不忘,后来又去特意吃了一次,还打包了一些回去,然后就开始按照记忆里的口味开始自己做。

  不过也不知道是比例不对还是配方不准,总是做不出同福楼的味道。不过家里人从谭丽娘到小怀瑾都说她做的好吃,比同福楼的好吃,就连不爱吃甜食的花易岩都吃了两块,呦呦也就不再多计较那些。家人的喜欢才是最重要的,呦呦心满意足地想。

  “呦呦啊,别老捧着书看,你不是说过看书太久对眼睛不好吗?”谭丽娘从外头走到西屋发现没有人,再往里走就看到呦呦正捧着一本书看的入迷,“出来走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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