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十七章 他将来要继承大统,不得不担起这_攻略殿下成功之后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告上公堂。因此乃违律之举,不可以失贞为休妻之理,且她也并未失贞,孩子的的确确是他们的亲骨肉。

  丈夫便退了一步,不休妻,只把婴孩丢弃,夫妻俩再养一个。妻子还是不肯,在多番争辩都无法让丈夫相信女儿是他亲生的之后,无奈步入公堂,希望县令能还她一个清白。

  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间的寻常矛盾他人尚不好多管,更何况是此等麻烦事体?

  倘若是在从前,那还好办,滴血认亲便是,偏生百年前出了位神医,走南往北进行了数千次举试,破了这滴血认亲的法子。

  道是父母兄弟姊妹等亲缘之间,确然血可相融,但素无往来的南北东西他人之间,也有十中三四的血可以相融,欲想明了亲缘关系,尚无确切之法,只能看长相模样来大致推定。

  然而,令众人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么一桩说不清也理不清的麻烦事情,县令受理了,接了诉状。

  他命人将先前抓捕到的山贼从大牢里提出来,让丈夫抱着妻子生下的女儿与匪徒的长相一一对应,指出认为是婴孩父亲的人来。

  丈夫指了三四个人,都是长相不好、乍一看与怀中婴儿有三分相似的,皆被县令的伶牙俐齿化解,什么“他乃吊梢眼,千金凤眸斜”、“此唇非彼唇”之类的话,说了一大通。

  接着,县令又让画师画了夫妻二人的像,遮了一部分眉眼与婴孩的五官相较,最终得出结论,比起那帮山匪,婴儿的样貌更像夫妻。

  只不过夫妻二人的眉眼自成一体,浓淡相宜,所以看起来舒适美观,而婴孩虽然继承了双亲的容貌,却是眉不对眼、鼻不对耳,看上去就貌若无盐了。

  最后的结果,是县令拍板定案,婴儿为夫妻二人的亲生子,丈夫若要以此休妻,需将家财匀出三分,且签署和离书,不可予休书。

  丈夫对这番说法将信将疑,勉强把孩子带回去养了。

  然而家中老母对此纠缠不休,觉得儿媳不保贞节,诞下孽种,做主给儿子纳了一个妾,生下另外一名孙儿不说,还在一个午后将牙牙学语的女婴溺毙在了井里。

  终致妻子疯狂,勒死婆母,剖开其腹,把那名妾生的孩子放入里面,丈夫循着婴孩哭声而来时,被血流成河的场景吓得直接晕厥了过去,醒来后如同痴呆小儿,只会咿咿呀呀,还认了妻子为母。

  此事一时在当地传为怪谈,众人闻之皆悚,道那丈夫是被溺死的女儿回魂,附在了自己身上,原本和谐美满的幸福之家,因为一场山匪之劫就此化成了泡影。

  之后的事情更是越传越怪,有说那丈夫在七日后去世的,也有说那夫妻俩一起死在了一场水灾里的,还有说那县令夜半得魂入梦、受了女婴感谢的,总之众说纷纭,没有一个定论。

  故事很离奇,也很引

  请收藏:https://m.qqgfg.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