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锦堂_重生之嫡妻为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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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遣词造句,洋洋洒洒装订一册的结案陈词其实也就是两三句话。

  整个案宗没有往景阳侯府方面牵扯半分,只在开始提了一句,案发地点是在景阳侯府的庄子上。至于郑家更是没有出现。等行刑之时,也只是一句“今某年某月某日,小玉楼、段锦堂、一枝春三人,买-凶-杀-人,致八人死亡,又杀五人灭口,共一十三条人命。证据确凿,据大祐刑律,判腰斩之刑。”也许还要加上几句判词以作点睛之笔。

  几年之后,就不会有人记得曾有个玉堂春,只记得那如今红透半边天的各种女戏班子。也不会有人记得小玉楼,十一岁登台,会唱很辣的刀马旦,会立着眼睛唱那句“我一剑能抵百万兵”。

  “这案子,就这样……定了?”安韶华说这话的时候,只觉得嗓子发干,吐字艰难。听到这里,要是再听不出来上头指的是哪里,安韶华就真是白活了。

  就像高信立说的,左不过几个戏子舞娘,搁在平日里关上门打死了连个响动都不会有。就算牵扯进去了景阳侯府的子嗣,也是个不清不楚的外室子。能劳动皇后娘娘说这么一句话,已经是他们的造化了。

  安韶华心中五味杂陈,烦闷异常。就算只是几个戏子舞娘,算不上玩意儿的玩意儿。可不是这样的道理。国家律法是不容这样亵渎的,明明知道真凶在逃,只因为上面一句话,只因为如今郑氏家族如日中天,就这样草菅人命,安韶华不能坐视。

  随手翻着案宗,其实细究起来还是能挑出一点可疑之处的,但是算不上纰漏,也难以用来翻案。那石玉红就是双身子死的,安韶华直觉玉堂春的人就算想报仇,也不会去向一个双身子的外室去。至于买四个凶手去庄子上明目张胆地杀人,更是无稽。还有,安韶华点着案宗上的一页,种种迹象表明,小玉楼是在景阳侯府庄子上的案发当日才知道那外室的住处,可那丫鬟却是案发头一天去买的石比雨相。

  石比雨相……想到这里,好像有什么蹊跷之处一闪而过。

  “爷”

  安韶华回头,是福贵。福贵是刑部备案过的小厮,有事可以领腰牌进入。福贵附在安韶华耳边,小声说“爷,刚才欢喜过来了,阮家好像出事了。”

  阮家?欢喜?

  安韶华这才想起,今儿个一早是月娥身边的嬷嬷来求他,让月娥回阮家看一看,他是同意了的,还让欢喜跟着去了。看这天光不过是未时末申时初,这么早就回来了。还说出事了。得回去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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