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六章、莫兰书店_夏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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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不愿意被人冤枉,那潘龙唯一的选择,就是让这店铺的伙计改口。

  而他的做法是什么呢?

  前世网上有句名言,叫做“一个人的说服力,跟他的拳头大小有直接关系”,这话发展到最后就是“你说话别人就信?那你多半是正在把枪指着他的脑袋”。

  潘龙手头上当然没有枪,但他有拳头。

  只是刻意控制力量的随手一拳,那红头发的伙计就被打倒在地,手上的长火叉也掉在了一边。

  潘龙将他打倒之后,才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们这种人。自己混不出个名堂来,就特别看不起那些能够混出名堂的人。看到一个东方人能够跑到西方来闯荡,让你觉得嫉妒了。所以你就造谣中伤我,为的是满足你自己那点嫉妒心理,对不对?”

  “不对!”那伙计满脸通红,一咕噜翻身爬起来,大声说,“你在胡说!”

  回答他的,又是迎面一拳,将他再次打倒在地。

  “从东方到西方,路程很远很远。”潘龙说,“我越过高山、越过草原、越过沙漠、越过海洋。我和土匪战斗过,和海盗战斗过,和贪官污吏战斗过,和想要烧死一切异教徒的狂信者战斗过,甚至跟那些热衷于抓人当祭品的邪魔外道战斗过……你还差得远呢!”

  伙计脸色更红,也不知道是羞还是气。他再次站起来,嘴里大喊着毫无意义的音节,冲向潘龙。

  于是他第三次被打倒在地。

  如果潘龙认真的话,一拳就能把这出言不逊加种族歧视的小子打成一片马赛克,但他要的不是那样的结果。

  他到这个世界,是来散散心,找点乐子的。

  不是来当变态杀人魔的!

  所以他刻意控制着拳头上的力量,每一拳都恰到好处地将这伙计打倒,却并没有让对方受伤。甚至于那伙计摔倒在地上的力量和角度,也一样在他的控制之中。只会摔疼,不会摔伤。

  当然,身上青一块或者肿一块,那是难免的事情。

  有趣的是,这伙计被他打倒了三次之后,居然一点都不见气馁。居然还再爬起来,朝着他冲过来。

  潘龙也不客气,他冲上来几次,就打倒几次。

  对西方文化,他还是有所了解的——西方由于长期战乱的缘故,强盗之风盛行。一个人到了某个地方,要得到当地人的友好相处,最好的办法不是向他们送上一些礼物,而是把他们暴打一顿。

  强盗不尊重道德长者,只尊重强大而且凶狠的人。

  他不清楚这世界是否也流行这种风气,但看自己第一个遇到的就是个种族歧视的货色,估计用拳头开路,应该比较的入乡随俗。

  只一会儿工夫,那伙计已经倒下来再爬起来、爬起来再倒下去十几次。

  正常来说,就算是没受伤,一个人被击倒这么多次,也该胆气涣散,吓得战战兢兢才对。但他却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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