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四章_糟糕!是电流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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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这古街不宽,倒是能听见他们说话。走在后面的一个少年一脸戏谑,调侃道:“荆哥,你说说你,弹一年的琴也未必能得那些赏银,也未必就要委身于人,只是让人摸几把小手,就能去万古斋买你最中意的琴了。怎么偏生还把人得罪了呢?得罪人也就罢了,还当着人的面将琴砸了,赔了夫人又折兵,竟是不给自己留后路了?”

  那叫荆哥的少年闻声驻足,道:“我是乐师,不是小倌,掌事若是愿意给他摸,自行前去便是。他欺我辱我,还污了我的琴,砸了便砸了,你若是再废话,便回去,也不必跟我们去葬琴。”

  “好好好,我是说不过你,这清露山还远呢,我不陪你去,你有个好歹,我怎么跟坊主交代?”掌事一边无所谓的调笑,一边问旁边那个头稍矮的少年:“萍儿,你说呢?你师父这做法,你怎么看?”

  那徒弟倒是有那荆哥的几分气韵,道:“萍儿只知道,师父是扶桑城第一的乐师,我跟着师父,不求闻名遐迩,只求凭本事讨口饭吃罢了。我师父,不能辱没,我师父的琴,亦不能辱没。若是掌事不愿跟着来,便回去吧,清露山已经不远,我自会保护好师父。”

  “哎!其实有些事,你二人也不知道。”那原本调侃师徒二人的掌事,脸上竟是多了几分正色:“自从王上下令,禁止官员狎妓,那些腌臜人便将主意打到了咱们男子身上,自两个月前,城东起了个古乐坊,看起来是乐坊,其实里面会弹琴的不过寥寥几人,其实就是小倌馆。如此,便带累得咱们乐坊的风气,也不似以往了……”

  说罢,那掌事在那摇头叹气。萍儿的眼里也有细碎的难过,只有那叫荆哥的少年满脸冷然,一撩袍子继续往前走:“那是他们的风气,不是我的风气。再者说,我已有未婚妻,我敬她重她,与她情分甚笃,不容他人糟践。”

  “你听说过清露山吗?可知道是在什么地方?”我扯了扯沈愚的袖子。

  沈愚亦将眼神收了收,道:“13,你看那个竹铃。”

  “竹铃怎么了?刚才那个小哥哥多好看啊,还那般洁身自好,你看见了没有?”

  沈愚不接我话茬,自顾解释:“这种形制的竹铃,只在二十六朝时期的武将家族之间流行过,而且只流行了三朝:北燕、南陈、北晋,而且每个朝代的刻花都有所不同,北燕的武将奉燕子为祥瑞,因此刻花都是飞燕,南陈也是,但、南陈的不同是,他们喜欢加一些祥云元素。这两个朝代其实不好区分。可是,北晋就不同了,他们的武将崇拜苍鹰,我方才看那竹铃的刻花,正是……”

  “苍鹰?”我盯着那古代小帅哥的背影道。

  沈愚将我的脑袋转了过来,斜了我一眼:“是一群燕子!一只竹铃有祥云,一只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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