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百七十一章 三之死_贼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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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警队吴警官找到尸体,按照程序,报指挥中心,要求物证,法医进场,并且要求派遣巡警或者相关警员维持外部秩序。

  很快张副局长、吴警官还有左罗进行了三方通话。左罗道:“七组的意见是,目前距离学校放假还有十天,如果这时候学生和家长们得知高三遇害,那自然会推理出高一和高二也遇害,肯定会造成恐慌,学校必须停课,极有可能学校提前放假。但是按照我们的推测,我们认为凶手还在这所学校内,将来再开学,凶手仍旧会给师生带来巨大威胁。”

  张副道:“吴警官,Z7意思是,小规模派人进入收集证据,暂时不对外公布找到尸体,只和校长说明。”张副和吴警官年龄差不多,称呼小吴没那资格,偏偏吴警官又没有副队长和队长这样的职位,最后就称呼吴警官了。

  吴警官道:“这不是我做主,你们决定就可以。”

  “我是向你说明不会派遣很多人过去的原因。”

  吴警官回答:“明白。”目前主办案件的是Z7,找到尸体的人是白雪,又是副局参与,他没有必要非要坚持标准做法。每个案件都有不同,墨守成规并非好事。

  吴警官那边挂电话,张副道:“左罗,你们只有五天时间,扣除今天只有四天,不是限制你们破案时间,而是因为五天后上午要举行每周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必须通知高三的家属,高三的家属可能会发出一些情况到网上,另外高一和高二两人的亲属……所以,五天时间,只能争取这么多。另外一点你要知道,我们现在是对公众选择姓的隐瞒,如果在这五天内再有人失踪或者死亡,你我都逃不了干系。因为是我们的一面看法导致了悲剧的再次发生。假设如果当时我们公之于众,学校停课,那新的受害者就不会出现。你明白我意思吗?”没风险就是停课,开学后死人后再说,但这不是负责任的做法。

  “明白。”左罗回答。

  “能接受吗?”张副意思是能接受惩罚的后果吗?可能是渎职罪。

  “可以。”左罗道:“目前线索表示学校有一位凶手,我们如果公之于众,我们就缺乏线索的来源和调查的方向,那下学期开学,师生们同样要和这位凶手在一起。”

  “明白就好……你觉得是连环杀人案吗?”张副问。

  左罗道:“暂时无法回答,我需要法医和现场的报告。苏诚偏向不是,他认为如果是连环杀人,为什么高三尸体暴露,高一和高二的尸体却无影无踪呢?”

  ……

  警方一个六人小组便衣进入学校,隐约说明是找到某位失踪学生的私人物品,也没明说,暂时封锁了体育馆的一号通道储藏室附近区域。高三的尸体在篮球筐内,由于女姓多不喜欢篮球,所以篮球设施虽然按照人数比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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