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七十一誓言_森与林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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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瞧得起你。"

  梦还在做仿佛自己也在梦中老去,他过了三天才梦醒。醒了才发现自己在做梦。他以为是梦而已。

  但他死性不改,也一直桀骜着,人们从此不再叫唤他了。他觉得自己终于清静了,这时他开始想看见别人是怎样的死亡,桀骜的他偷了批霜在一位美丽的女子常用的水缸里下毒。当她用水煮饭莱吃饱后,就肚子痛,躺在床上就毒发身亡了。而桀骜的他却窥探上了死去的她,脱下她的衣服爱着她的身体七八天。后来他的那玩意却染上了尸毒,终不举,不能行人事了。

  但他依旧是桀骜的。也不去医治,终有一日尸毒遍布全身,身体腐烂而死。死前还精心打扮了一番,保持那种桀骜的神情死去!

  自己如同桀骜的他般,曾经的灵魂已死去,曾经的我抱着不成功就成人的心态去行事。灵魂被束缚着,精神有了枷锁,那不能突破的桎梏制约着我的身心。为了祭奠死去的灵魂,我暗自立下誓言:如果我成功了,世界应会在我脚下颤抖。但我失败了。

  失败的打击击跨了身心,没能得到爱情,因为我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因为不懂爱,所以失败,到现在自己还一样不懂爱。

  以为与一女人为性就是爱了,自己的理解是那么的肤浅。

  这几天自己为了采天地阴阳二气,只穿一只袜子就穿鞋。这样的感觉就是有一只暖点一只冷点。

  也不知以后自己是什么样的,有时很期待有时很彷徨。中午习惯了睡一觉,思路也间断了。

  好想写新书,打个草稿,但我知道急不得,一急心就乱,乱了也写不好了,只能加把劲多写点快写完这本不长的书。无论如何要完成六十万字再开新书,感觉新书激情多了,新书在纸上写了一千多字,有个底了,也写了章节名做大纲内容,自己的这本书是没有写大纲就开写了,想到啥写啥,觉得写得对不住观众。只是一厢情愿的写出自己的情感。下一本应该文的内容多自己要代入的情感少,这本书算是情感上的自传了吧。很多人不喜欢看他人的自传。但自己却喜欢看,这样能知道别人是怎样出名的。像唐三少的书,吸引我的是他结束一章有他最后的生活情节带入,才感觉他在写小说。不然只是看小说也没记住他发生什么事。看事也比小说好玩多了,最起码是真事,小说是假事。不一样的事让我感受了不一样的情。

  自己习惯了看免费小说,所以自己也不强求有多少人付费看,因为觉得付费的钱都能买一斤猪肉吃了,有点不值得。所以自己就总要让自己学会编故事。故事有真有假。也假戏真做了。

  所以总觉得自己写不好不连贯,几乎每篇都是独立的。但为了不独立就总喜欢说一些没用的话。

  感谢两位书友订阅看。下一本应该更精彩,也学别人写玄幻的异界小说了。希望下一本有更多的人观看。

  出名赚钱只是谋个生活,毕竟人人都想出名,就连电视上的猪,想出名都是被人精挑细选才放上大屏幕的。

  人也是一样想被千万人中选中,就得像猪一样长得丑脸皮厚又让人看不出来猪是丑的,还觉得猪可爱,于是多买斤猪肉尝尝这可爱的味道是怎样的,猪肉有了销路,人的精神也有了营养,双重保障和利益下,人都爱吃了猪肉。

  我虽是猪年生,但自己的肉,唉,有点臭。正所谓臭气相投,还是渴望爱的,众人的爱,成为人见人爱的猪哥也不错。

  以后如果有上屏幕的机会,你会发现我站着的双脚一定是颤抖的,因为在众人面前我会紧张害羞的,仿佛一说着话,自己就被别人看光了似的。

  人为梦想而活这没有错,但梦想就像做梦般,有几个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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