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三章最后的追求者-妖孽高手闯花都_花都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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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奇怪啊。他身上到底什么地方有吸引力?”

  柳非烟说不过自己的女伴,无奈道:“走吧,还有思想*课呢。”

  李蒹葭叹道:“为什么上大学还要上课,开开心心想干什么多好。我爸真是的,硬要我读复旦经济,将来接他的班。”

  柳非烟捏着李蒹葭的琼鼻,笑道:“身在福中不知福。”

  两人的调笑,看的班上男生眼光大亮。罗风见到周围的目光,有些不悦,但又不能制止,冷哼一声,走到教室外,拨通了一个电话:“喂,刀疤。我有点事情拜托你……”

  吴明骑着自行车,去往外国语学院的路上,准备学习德语。其实他可以选择其他语言,当时选择这门语言完全是因为丁紫衣主修德语。

  德语教室里,三十几名的学生坐着,几乎没有男生。吴明的到来自然成为一道风景。讲课老师罗宾很年轻,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哈佛的硕士毕业。最迷人的是罗宾家庭条件很好,父亲是外国语学院的副院长,所以罗宾算是校园的名人。

  台下的女学生听得飘飘欲仙,罗宾流利的口语,渊博的知识,文雅之中有种儒者的气息。这是罗宾最满意的地方。他出身书香门第,身上流露的气息格外吸引人。涉世未深的女生自然会被迷倒。

  但有一个人例外,就是丁紫衣。丁紫衣坐在第一排,永远是冰冷的脸色,看着罗宾的目光和黑板无异,令他很难看。可是越是如此,罗宾对丁紫衣越感兴趣,除了丁紫衣无人可敌的美丽外,更听说丁紫衣家世很好。这是罗宾最为重视的。门当户对,从古到今都是永恒的话题。

  罗宾看了一眼坐在最后的吴明,不以为意。以为是不知天高地厚的癞*。喜欢丁紫衣的男生多了去了,本校的,外校的,估计都排成一个连。不过罗宾对自己很有信心。近水楼台先得月。他故意冷落丁紫衣,然后不时提问,给予赞叹的眼神,尺度把握得很好。

  若是别的女孩儿,早就在他的眼神攻势下一败涂地,可是丁紫衣完全没有察觉,像个木头人一样,令罗宾大叹晦气。

  德语课主要讲的是外国文学,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世界名著。

  “维特向往自由和平等的生活,并且希望从事一些有实际意义的工作。但是,当时的社会却充满着地位等级的偏见和鄙陋的习气。保守**的官场,庸俗的市民,还有傲慢的贵族,使他与周围的现实不断发生冲突。”罗宾富有磁性的声音说道,“小说以浓郁的诗意和喷涌的漏*点寻写了维特的痛苦,憧憬和绝望,将他个人恋爱的不幸放置在广泛的社会背景中,对封建的等级偏见、小市民的自私与守旧等观念作了揭露和批评,热情地宣扬了个性解放和感情自由。如果你是维特,你会拿起那把猎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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